主旨:函轉經濟部落實「全民節電行動」之「學校結合家庭、社區共推節電」措施乙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經濟部 103 年 8 月 25 日經授能字第 10305013510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局 103 年 7 月 14 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 1030650493 號函諒達,請各校於 103 年 10 月 27 日至 103 年 11 月 8 日期間,選定一週訂為「全國能源教育週」,納入 103 學年度校內行事曆,並強化推動相關節電教育工作(如於朝會、相關課程或於聯絡簿宣導節電手法,並輔導學生共同落實節電)。
三、各校請於集會、晨間活動、公共服務、家長會等場合,結合家庭與社區共同推廣節電手法,並促使家庭與社區自發落實節電工作(可融合於環境教育宣導活動中)。
四、請依學校需求培訓節電宣導志工(對象可為社區人士、志工媽媽及學校師生等)。
五、檢附「全民節電行動」推廣資源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