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請資格:
(一)設籍本市 4 個月以上,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就學之在學學生(一年級新生除外) (二)單親家庭且家境清寒。 (三)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。
2.申請作業要點請參閱附件。
3.請導師於 11/6(五)下班前至萬用表單提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