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賽規則:(依全國語文競賽辦法)
(1) 使用紅筆、鉛筆、擦擦筆作答,整份試題0分計算。 (2) 某題若作答過後經由塗改或畫掉重新謄寫另一個答案的話,就算 重新作答正確,該題也不予計分。 (3) 若比賽結果, 有兩名選手同分, 將以出生較後要為優勝者.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