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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局宣導】嚴禁各私立學校以智力測驗、學業成就測驗、面談等方式作為篩選學生之依據,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登記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、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」第一點規定:各校招生,採自由申請登記,免試入學,嚴格限制入學之前採用測驗、口試或任何類似考試、審查成績等方式辦理招生,並不得以學生受獎、記功次數或獎狀多寡作為登記抽籤錄取入學之依據。

二、本市私立學校將於 104 年 4 月 10 日、 11 日辦理入學登記。

三、「家長宣導說帖」如附件。